近年来,称多县立足实际,依托“三个优化”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促使基层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谋发展、抓治理、促振兴上来。 精减考核指标,释放基层活力。为优化考核指标,落实基层减负,在制定考核指标时,按照“考精、考准、考少”的原则,力求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参照省、州年度任务目标,征求各级领导意见,剔除导向性偏弱、操作性不强、区分度不大、精准度不高、考不出差距的事项,合并同类考核事项,着力解决考核事项繁杂的情况。乡镇、县直单位、垂管单位考核指标数较去年缩减率达86.30%、85.61%、83.54%。 分类动态考核,提升评价精度。精简实地考核方案,严格区分单位性质、部门责任,将全县49家单位、乡镇按照部门性质、工作重心划分为乡镇、县直部门、垂管等三个类型进行考核,有效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弊端,并将31项考核指标纳入平时考核当中,由指标制定单位按照各单位常规工作及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向县考核办提供量化评价结果,9项考核指标纳入实地考核,进一步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对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了系统性优化调整。在延续“过程管理+结果导向”双轮驱动机制的基础上,创新推行“动态监测为主、实地检验为辅”的考核新模式。 规范责任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在“一票否决”和责任状签订方面,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逐项规范、管控源头、形成长效”的工作要求,依据清理范围,对县级层面设立实行的“一票否決”和“责任状”认真甄别,对接上级业务部门逐项查找依据,进行全面自查、详细统计,做到摸底全覆盖、统计数据准。经梳理归类,全县与上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责任状”8项;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党风康政建设等“一票否決”事项6项,共保留责任状”4项,“一票否决”事项6项。